博士六學期開五場音樂會

 

音樂博士 D.M.A. 的完整學位名稱是 Doctor of Musical Arts ,直譯為音樂藝術博士,而非僅是音樂博士。藝術一詞就代表這學位包含音樂演奏與理論的多面性,並重與否,都需要被關注。彷彿是要貫徹這樣的理念,波士頓大學音樂院博士班的管弦樂器主修學生們都要燃燒小宇宙:ㄧ邊唸書, 一邊考試,一邊開音樂會。

兩年的樂團,一年半的室內樂,三年的個別課都僅是基本,想畢業就要開至少五場音樂會(論文班四場,演奏班五場)。這樣的要求下,想要三年準時畢業的博士生們在學校的六個學期中就僅有一個學期不用站上舞台。

五場音樂會並非任由我們完全自由發揮,曲目跟主題都需完全符合學校預設的規定:獨奏(Solo),室內樂(Chamber Music),協奏曲(Concerto),講座(Lecture),自我準備(Self-prepared)。這五場沒有硬性順序規定,但是各有各的曲目與流程規定。另因學校希望學生們盡可能學習並演奏當代曲,所以五場音樂會內需至少包括一首:近五十年創作的曲目,仍在世的作曲家曲目,以及美國作曲家作品。

以我完成的順序介紹的話,第一場是獨奏(Solo)。至少一小時,曲目要經過指導教授與系主任批准,曲目獨奏的規定並非完全無伴奏,奏鳴曲、鋼琴伴奏獨奏作品或無伴奏作品均可。不可包括室內樂作品或協奏曲。

第二場則是室內樂(Chamber Music),曲目要包含多樂器的室內樂作品,只要不是鋼琴二重奏或奏鳴曲即可,大部分學生們都會選擇能凸顯自己的曲目,比如說大提琴學生們便可考慮布拉姆斯 g 小調第一號鋼琴四重奏,中提琴手們可以考慮德布西弦樂四重奏。

第三場協奏曲(Concerto)顧名思義就是要演奏協奏曲,但其實除了明確標題為協奏曲的作品之外,幻想曲、浪漫曲、變奏曲等只要是由管弦樂伴奏的曲目也可。通常都是上下半場各一首,所以時常是時長跟技術要求都最高的一場音樂會。另外雙協奏曲也是稍微減輕獨挑大梁負擔的選擇,所以當時我便選擇了布魯赫(Max Bruch)浪漫的 e 小調雙協奏曲。

第三場講座(Lecture)則是需要最多心力跟時間準備的一場,因為相較於其他場音樂會除了練琴,想要開講座音樂會還要先通過一門必修課。那堂課有別於其他課,而是一堂嚴謹的論文撰寫課,需要在期末完成的大項目包括:研究主題提案,研究論文,期末報告,講座大綱,講座講義與多媒體材料。為了確保所有人準時完成,教授詳細的規劃好每一週的指標,比如說提案要在第二週交出,大綱必須在第三週完成,初稿要在第五週,終稿要在第十週等等。

正式的主題提案需大約五百字,其中要詳細說明該研究主題與方向,簡單來說就是將自己的理想轉化為實際計畫的文案。因為要配合講座音樂會,所以主題通常對作品或是作曲家的單一研究。最後的論文至少要六千字,如一般學術期刊文章。論文要清楚地概述研究主題,並且必須提出明確支持發現的證據。

在論文跟期末報告都被批准後,教授就會告知學校這位學生有開講座音樂會的資格,這時候我們才能離開電腦回到樂器身邊。而真正的講座音樂會內要至少有半小時以上的 Keynote 演講,讓博士生們分享自己的論文與研究,然後用自己演奏結束這場音樂會。 假設我是研究 J.S. Bach 對 Paul HIndemith 作品的影響,那在我講完自己的研究後,無論我是著重音樂史還是樂理,我都會拾起琴開始演奏巴哈或是亨德密特的作品。

最後一場自我準備(Self-prepared)音樂會就充滿了獨立的儀式感,也是唯一一場博士班第三年之後才可以申請舉辦的音樂會。顧名思義它就是一場需要自己準備的音樂會。無論是想要藉機挑戰有趣又有興趣的非傳統曲目,還是想要用最後的機會在學校內演奏出社會常出現的考試面試指定曲都可以,在曲目提案通過指導教授與所屬系的教授們同意後,最多九個月的準備就可以開始,過程中不可以找老師上課,如果有室內樂曲目也僅能自己排練。給予了最大的自由就是為了讓博士生們證明自己有指導自己與他人的紀律與能力。當天除了指導教授,博士生也需要自行去邀情其他教授來現場,並在結束後簽名認證音樂會在完成度與完整性上均有達到準博士畢業生的標準。

五場音樂會的過程可長可短可鹽可甜,多的是課業與考試都通過後才返校開音樂會的博士們。而就如同我們總是從練琴的過程中學習一樣,音樂會本身那一兩小時比起實際練琴與準備的過程來說就像是一句簡短的結語,真正的成長與精彩都在它之前的篇幅裡,用年華與音樂道來一個人為了一件事全力以赴的故事。

 
Rayna Chou